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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起步,多个公司电销pos机干着买卖公民信息老板获刑

今年,由于地推不好干,好多直营团队解散,有的转型去做电销了。由于监管越来越严,屡次出现电销POS机被抓、被判的新闻。

近日,保定高新区出现了一个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用于POS机销售被判的案例。

犯罪嫌疑人何某从张某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7万余条,犯罪嫌疑人甘某某从张某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,犯罪嫌疑人刘某从张某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0000条,何某、甘某某、刘某身为公司负责人,表面上进行pos机的销售业务,暗地里却干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,以上几人均得到了法律的应有严惩。

2021年10月17日,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;犯罪嫌疑人何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;犯罪嫌疑人甘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;犯罪嫌疑人刘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;

下半年,有多起电销被抓的案例。以下是链接,可点击:

安徽抓20多人、山东抓13人,POS机电销代理商被抓,附现场视频

20多人因为电销POS机被抓,电销话术曝光

由此可见,现在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越来越严格,购买信息用于电销POS机,风险极大,得不偿失,建议做电销POS机的公司,尽快转行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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